网友分享一:
其实这个问题是自尊心在作祟。
在学校教学过程中,如果孩子在学校的老师手中,家长都是尊重老师的。
如果不尊重老师,只能说明,家长并不是太有素质,老师也不必太伤心,因为这样的一个家庭中的孩子,最终教育不会获得成功,不尊重老师的孩子,不尊重老师的家长,他们怎么能够获得教育上的成功呢?想一想都是不可能的。
人与人不一样,作为老师遇到尊重自己的人,老师也应当尊重他,人与人是平等的,这样的一种互相尊重其实就是我们人际交往的一个基础,幼儿园的老师,小学的老师,初中的老师以及家长,他们都是一样的,没有人比任何一个人再低人一等,因为孩子所以认识,但是并不代表着和家长之间,谁更高谁更低。
当我们明确这一点的时候,我们就能够做到和家长交往的过程中,我们也应当尊重家长,不要因为孩子在自己的班级内,不要因为孩子的学习成绩,或者孩子的在校表现不优秀,而对家长产生了不同的看法,甚至有些看不起家长,这样做,老师的做法就显得不对了。
范仲淹先生曾经教育过我们,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是做人的一种心态,不要把一些得失,不要把一些面子上的工程放在心上,被别人尊重,不被别人尊重只是我们的社会交往中的一个简单过程,不要把它拿出来,影响了我们自己的心情。
尊重自己爱护自己。不要管别人的一些态度,这才是对自己的最大尊重。
网友分享二:
1、家长可以态度坚决地向老师表明:如果老师不给说法,会向年级主任反映;再没结果,会向学校教导主任反映;再没结果,会向校长反映;再没结果,会向教育局反映,向媒体曝光,甚至到法院起诉学校不作为!
2、如果学校是老师、校领导相互包庇,有条件,家长能给孩子换所学校最好;没条件,尽量要求换个班,实在不能换班,也让孩子老师知道家长的强硬态度,避免老师对孩子的报复!
扩展资料:
很多情况下,有些老师甚至有些学校的领导帮着老师进行这方面的要求。也就是要求学习特别差的孩子可以以请假的方式或者以其他方式不参与考试,最终在成绩计算的时候,可以不列入成绩计算,这其实本身就是学校的一种内部的管理制度,但是这种内部的管理制度,往往会被灵活运用,灵活运用的结果就是损害了部分学生和家长,伤害了孩子们的自尊心。
人人生而平等,无论是作为学生还是作为成长中的社会的人,即使现实社会我们无法做到,但是对于教育来讲,一个最应当尊重人的地方,一个最能平等的地方,却也出现这种令人难以接受的现状,实在是不应该,所以作为家长应当勇敢的维护孩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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