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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区幼儿园招生方案及收费公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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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区幼儿园招生方案及收费公示(二)

白云鄂博矿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按照“公益普惠”“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强化责任与服务意识,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每一个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

、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适龄幼儿。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白云鄂博矿区民族幼儿园、白云鄂博矿区铁矿幼儿园优先解决具有白云鄂博矿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白云鄂博矿区民族幼儿园计划秋季招收3个小班,每班25人,共计75人;收费标准:保教费为460元∕人月,伙食费为20元∕人天。

2、白云鄂博矿区铁矿幼儿园计划秋季招收2个小班,每班25人,共计50人;收费标准:保教费为460元∕人月 ,伙食费为20元∕人天。

三、招生办法及程序

(二)4月25日前通过“包头教育云(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白云鄂博矿区民族幼儿园和白云鄂博矿区铁矿幼儿园结合方案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并在相关媒体及幼儿园醒目位置公布。

(三)预报名:

1、白云鄂博矿区户籍子女网上预报名:凡具有白云鄂博矿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由监护人在5月8日8:30-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准确、真实、完整的幼儿预报名信息。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家长(法定监护人)一经点击“打印”功能,所有填报信息不得再做任何修改。

符合优抚政策人员子女不参与网报,在此期间直接持相关证件到拟报幼儿园进行报名资审(享受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证明、户口、父母工作证、结婚证、军官证、投资注册登记等原件),优待人员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12日。

2、非白云鄂博矿区户籍子女预报名:非白云鄂博矿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由监护人在5月11日8:30-5月12日17:00期间持相关证件到一所幼儿园报名处进行预报名,并填报相关信息表,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凡在资审过程中发现重复报名的幼儿,将直接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

(四)进行资审、派位:5月16日-17日网上预报名的适龄幼儿,由其监护人持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到已预报名幼儿园进行资审。如网上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后幼儿园将全部招收;如网上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5月20日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将通过“包头市白云鄂博教育之窗”或“微观白云”微信平台公布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名单,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将在5月25日-26日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工作,具体信息关注“包头市白云鄂博教育之窗”或“微观白云”微信平台。(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电脑派位方式、方法:

①如白云鄂博矿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出所报幼儿园招生计划,电脑派位将只针对白云鄂博矿区户籍适龄幼儿进行,不再招收非白云鄂博矿区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②如白云鄂博矿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人数未超出所报幼儿园招生计划,剩余学位将面向非白云鄂博矿区户籍人员适龄子女进行招生。如非白云鄂博矿区户籍人员适龄子女报名人数超出剩余学位,将进行电脑派位。

③适龄幼儿报名人数均超出两所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由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电脑随机调剂到有招生能力的幼儿园就读,确保适龄幼儿均能正常入园。

④电脑派位现场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媒体、家长进行现场监督,具体时间、地点请各位家长留意各幼儿园通知。

(五)公布录取结果:公办幼儿园录取结果于5月29日8:30-6月2日17:30通过“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结果”查询录取结果。

(六)经幼儿园通知已被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于6月5日8:30—6日17:30到录取幼儿园报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四、关于优抚政策的相关规定

(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

(二)“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来包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交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办理。

(三)为白云鄂博矿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在白云鄂博矿区有重大投资项目的随迁子女。

(四)支持白云鄂博矿区教育事业发展,对白云鄂博矿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宣传。招生前,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各幼儿园要通过“包头市白云鄂博教育之窗”或“微观白云”微信平台、幼儿园公示栏等阵地,把招生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二)限定招生人数。各幼儿园招生人数按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执行,即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三)规范收费、退费工作。两所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以招生为由擅自增加任何收费项目。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幼儿园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都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

(四)完善学籍管理。各幼儿园学籍管理员配合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学籍管理员,运用“幼儿园学籍管理系统”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并于9—10月两个月完成幼儿园秋季新招幼儿信息采集、汇总、审核、提交工作。

(五)营造良好氛围。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杜绝违规招生,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幼儿园要以大局为重,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维护公平公正和社会稳定,服从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杜绝违规招生。凡违反招生政策,超规模招生、超标准收费、情节严重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幼儿园园长责任。

土默特右旗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包头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包教发〔2023〕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进一步规范我旗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特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强化责任与服务意识,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每一个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

三、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办法

(一)镇内旗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招生

按照“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原则,实施网上阳光招生。

1.网上预报名。为保证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快捷有效,全市建立统一的公办幼儿园招生登记信息系统。凡具有土默特右旗户籍的适龄幼儿,由监护人在5月8日8:30-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填报幼儿预报名信息。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点击“打印”功能后,所有填报信息不能修改。

2.资审、派位。5月18日(具体安排见预报名幼儿园招生简章),幼儿监护人持预报名表及预报名幼儿园要求的相关证件到已预报名幼儿园进行审核,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后幼儿园将全部招收;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将进行派位,5月20日旗教育局通过“土右旗教育”官方微信平台公布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名单,5月25日旗教育局将统一组织派位工作,具体信息关注“土右旗教育”官方微信平台。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3.公布结果。5月29日8:30—6月2日17:30通过“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派位录取结果”查询派位录取结果。其他不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在资审工作结束后以电话或当面通知等形式告知监护人录取结果。

4.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名单。旗教育局将通过“土默特右旗教育”微信平台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名单。凡参加派位未被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入园。非土默特右旗户籍的适龄幼儿入园,由其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参加自主招生。

5.优待人员入园政策。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相关程序办理入园。“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来土默特右旗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交旗教育办理。优待人员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12日。

(二)其他幼儿园

农村附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和幼儿中心实施自主招生,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家长选择。

(三)幼儿园托幼班招生

托幼班依据《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班额不超20人,由幼儿园自主招生,招生期间要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家长选择。鼓励微小幼儿园和社区办园点(幼儿中心)向0—3岁社区托幼照看服务转型,举办成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五、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幼儿园要按照招生工作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旗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各幼儿园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服从旗教育局统一安排,畅通家园沟通渠道。民办幼儿园招生事项和招生简章应报旗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规范收费

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收费。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幼儿园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都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

(三)规范办园行为

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幼儿园班额按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执行。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和小学化教育倾向,坚决治理无证办园行为。

(四)加强宣传

各幼儿园招生简章于4月15日前向旗教育局学前教育股报备。旗教育局4月25日通过“土右旗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各幼儿园招生工作简章,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微信平台同时公布。

附件:

1.2023年土右旗幼儿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2.土右旗幼儿园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附件1

2023年土右旗幼儿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2

各幼儿园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达茂联合旗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达茂旗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印发的《包头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3〕14号)要求,结合我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并举的发展策略,坚持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与协调的职能,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公益普惠、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全旗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二、招生原则

1.区域招生原则。以各乡镇为单位设立招生区域,乡镇区域内无幼儿园(或小学附设幼儿班)的可到附近乡镇参与招生。

2.公民同招原则。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3.免试入园原则。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

4.就近与自主相结合原则。各幼儿园要在满足幼儿园周边适龄幼儿入园的前提下,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实行自主招生。

5.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方案公开、招生流程公正,确保为每个适龄幼儿提供公平的入园机会,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生有一定自理能力的残疾幼儿。

三、招生对象

1.凡年满三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的适龄幼儿。

2.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托班,招收2—3周岁幼儿。

四、招生时间

2023年6月10日—7月5日。

五、招生流程

1.制定招生方案。各幼儿园根据班级设置情况制定2023年秋季招生方案(或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条件、招生计划、收费等相关事宜,统一于2023年6月10前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2.公布招生方案。教育主管部门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在“达茂旗教育”微信公众号平台统一发布各幼儿园招生方案(或简章),各幼儿园不得在其它平台公布未经审核的招生方案,公布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6月15日。

3.开展招生工作。幼儿家长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和幼儿园招生计划,持户口本或其它证明实际居住地材料到附近幼儿园进行报名登记。如就近幼儿园已招满,可以去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登记。登记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至7月3日。各幼儿园要在登记阶段做好家长咨询、接待等相关工作。

4.录取及结果公布。幼儿资格登记结束后,各幼儿园要依据幼儿家长提供的实际材料,按照就近为先的原则,依次进行录取,并将录取结果以微信或电话的方式告知家长,同时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5.解决遗留问题。因家长或幼儿园条件等原因,在招生工作日内未及时入园的幼儿,可在秋季开学日前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进行登记,由教育局协调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或进行电脑派位。

6.做好优待人员子女入园工作。《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园。“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交旗教育局一次性办理。来达茂旗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交旗教育局统一办理。优待人员审核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合理地制定好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

(二)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各幼儿园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坚持以就近入园的原则,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三)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熟悉政策规定,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幼儿园切实规范学前教育招生行为,坚决制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现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五)严格控制班容量。托班依据《托幼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班额不超20人;其他班额执行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标准,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六)做好学籍注册工作。运用“幼儿园学籍管理系统”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须在9月10日前将招生情况报教育局普教股,并进行幼儿园学籍信息录入注册。幼儿注册后2个月内可在学前学籍系统办理转出转入,超出2个月的幼儿转出转入学前学籍系统不再办理。

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招生工作监督电话:8422582

电子邮箱:pj8422582@126.com。

固阳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包头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实施自主招生。制定招生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盼望,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益普惠”原则。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强化责任与服务意识,做好家园共育宣传工作,实施阳光招生,有条件的幼儿园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适当给予保教费减免优惠,确保每一个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完成幼儿园设置学位数。

2023年全县学前教育普惠率继续达到94%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4%以上。

三、招生对象

1.凡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2.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生2至3周岁幼儿。

四、招生办法

(一)全县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前要根据现有办园资质,制定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具体的招生简章、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家长选择。

(二)适龄幼儿,由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就近公办幼儿园或有资质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审核报名。监护人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便于学籍注册管理。

(三)各幼儿园在制定招生方案时要优先保障符合教育优抚政策人员子女入园需求,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举办特殊教育幼儿班。

(四)全县公、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报名暂定为6月30日-7月30日;第二阶段报名为8月20日-9月1日。

五、招生要求

(一)加强招生宣传。县教育局将通过固阳教育微信公众平台把招生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二)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收费。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幼儿园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都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

(三)规范招生行为,坚决制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现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式,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幼儿园班额严格按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执行。坚决遏制过渡逐利行为和小学化教育倾向,坚决治理无证办园行为。

本方案用于指导固阳县各幼儿园招生工作。

稀土高新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幼儿园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根据《包头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包教发[2023]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3年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优化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保障机制,坚持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发挥优质幼儿园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前教育提档升级,实现高新区学前教育公益普惠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上得起园”“上公办园”的美好愿景。

二、招生原则

1.坚持“科学布局,多渠道接纳”的原则

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2.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

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通过政府财政对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进行补贴购买公办学位数的方式,提供普惠性服务。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幼儿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4.坚持招生入园服务“一网通办”的原则

招生入园服务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反馈,“减流程、减证明、减时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三、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和提供公办学位幼儿园招生办法

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按照“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原则,优先招收片区内符合房户“两个一致”的适龄幼儿。统一实施网上预报名、现场审验证件、电脑派位、录取结果查询和现场报名五个阶段流程进行。

提供公办学位幼儿园招生办法。为加快推动我区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从2023年9月开始,我区将从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选定合作对象(合作期暂定为3年),向其购买公办学位,园费为550元/生˙月,以提高公办在园幼儿占比。提供公办学位幼儿园招生与公办幼儿园招生流程一致。流程如下:

1.网上预报名登记。凡具有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幼儿,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且房户统一。由监护人在2023年5月8日上午8:30至5月12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平台”(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图片,完成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填报,幼儿监护人填报的是全市统一建立的幼儿园招生登记网络信息系统,每名幼儿全市范围内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进行登记。网报内容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准确、完整的填写,并打印预报名登记表,监护人一经点击“打印”功能,所有填报信息不得再做任何修改。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或监护人网上登记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有失信行为,由幼儿监护人承担责任,取消入园资格。网上报名顺序与录取无必然联系,建议监护人尽量错峰登录招生管理系统。

2.现场资审、派位。5月16日-5月17日,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按照预报名表上显示的资审时间由监护人持预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出生证的原件,带幼儿到已预报名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所有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稀土高新区教育局将于5月25日-5月26日,对网上登记预报名的幼儿,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幼儿园录取名单。如预报名幼儿园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后幼儿园将全部招收。

3.公布录取结果。5月29日8:30-6月2日17:30期间公布参加派位幼儿录取结果,监护人可通过“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平台(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结果”图片,输入幼儿身份证号和幼儿姓名查询录取结果。其他不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在资审工作结束后以电话或当面通知等形式告知监护人录取结果。

4.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名单。高新区教育局6月2日将通过“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和财政购买公办学位的幼儿园名单。凡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幼儿,监护人可自行选择办园行为规范、收费合理、质量有保障、有空余学位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其它民办幼儿园入园。

5.现场报名工作。经稀土高新区教育局电脑派位被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于6月13日8:30-6月14日17:30到幼儿园报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非包头稀土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幼儿,不参与全市统一网报,6月1日前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有空余学位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其它民办幼儿园进行咨询,参与各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

(二)享受优待人员子女招生办法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园。“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为稀土高新区经济、教育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人员子女或在稀土高新区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孙子女、外孙女入园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向稀土高新区教育局递交入学申请,符合条件者方可按优待政策执行。优待人员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12日,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请由父母(法定监护人)陪同,携带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证明以及单位出具的有关优待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稀土高新区教育局(高新二中院内)基础教育办(305室)进行资审登记。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审核,视为自动放弃优待政策入学申请。

(三)其它类民办幼儿园招生

其他类民办幼儿园实施自主招生政策,不受户籍、区域限制。招生期间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家长选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招生工作要求,区教育局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幼儿园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来电、来访工作,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坚持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纪检部门将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

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和招生工作计划按规定时间向高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报备。民办公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同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民办科审核备案。招生前,区教育局、各幼儿园要通过教育网站、园所微信平台、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各幼儿园要开通招生服务热线,认真耐心解答家长咨询,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

(三)规范办园行为

运用“幼儿园学籍管理系统”,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招生结束后于10月15日前完成在园幼儿电子园籍的信息采集、汇总、上报、审核、提交工作。幼儿园班额严格按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执行,即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执行。

(四)规范收退费工作

1.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任何收费项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收费。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

2.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区属各幼儿园的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

(五)其它

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包头稀土高新区2023年幼儿园一览表

附件:包头稀土高新区2023年参与网报幼儿园一览表

来源:白云区教育局、土右旗教育局、达茂旗教育局、固阳县教育和科技局、稀土高新区教育局

编辑:赵旭、王媚

终审:岳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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